本校親師生為落實校園無菸環境,保護學童健康,學校校園及周邊人行道為全面禁菸場所。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調查112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之全國及本市重要指標分析結果,請貴校加強校園內菸害防制宣導,以落實無菸校園之目標。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1月20日新北衛健字第1140109869號函辦理。
二、查本市青少年加熱式菸品使用率及學校二手菸暴露率呈現上升趨勢,請加強青少年校園菸害防制宣導措施,並請各校建立校園違規熱點(含學生、工程人員及教職人員),加強巡查。倘查獲違規情事,請依據本局113年9月30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31937136號函(諒達)填妥違規紀錄表並確認資料無誤後,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如照片、影片等),於違規取締後1個月內,函送衛生局辦理後續事宜。
三、按菸害防制法規定及本府105年8月8日新北府衛健字第1051470540號公告,學校校園(含校門口、家長接送區及周邊人行道)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為落實校園無菸環境,保護學童健康,請學校應善盡管理之責,於工程契約中納入要求委託廠商及所屬員工落實菸害防制法之相關規定及罰則,俾利落實無菸校園環境。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1月20日新北衛健字第1140109869號函辦理。
二、查本市青少年加熱式菸品使用率及學校二手菸暴露率呈現上升趨勢,請加強青少年校園菸害防制宣導措施,並請各校建立校園違規熱點(含學生、工程人員及教職人員),加強巡查。倘查獲違規情事,請依據本局113年9月30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31937136號函(諒達)填妥違規紀錄表並確認資料無誤後,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如照片、影片等),於違規取締後1個月內,函送衛生局辦理後續事宜。
三、按菸害防制法規定及本府105年8月8日新北府衛健字第1051470540號公告,學校校園(含校門口、家長接送區及周邊人行道)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為落實校園無菸環境,保護學童健康,請學校應善盡管理之責,於工程契約中納入要求委託廠商及所屬員工落實菸害防制法之相關規定及罰則,俾利落實無菸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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