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令示有關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解釋。
跳到主要內容區
 
banner

校園網站

:::

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令示有關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解釋。

銓敘部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重新作成旨揭114年1月2日令釋,同時停止適用該部109年8月18日、112年3月2日電子郵件解釋。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