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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115年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注意事項暨相關表件

【公告】

  1. 公告本市115年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注意事項暨相關表件,請申請市外介聘教師填寫申請表及檢附所需相關表件(含正、影本),國中部及幼兒園請於115年4月14日前將紙本送至人事室辦理初審,並完成上網填報志願等資料,網路填報期限為115年4月10日至同年月20日,注意所送紙本與線上資料須相符。
  2. 請填寫檢附市外介聘積分(志願)表、審查證明文件表、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如下相關教師用表件電子檔)等,併同送至本室審查。
  3. 相關時程、採計標準及所需附件等規定,請參考附件「新北市115年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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