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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1年9月22日修正發布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1年9月22日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0月3日部退三字第111549277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111.10.5新北府人給字第11118959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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