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獨家】「校友劉佳衢先生回饋母校做好事」獎助學金實施要點,鼓勵新生及校內同學努力爭取榮譽!(110.04.30修正版)
新北市立五峰國民中學
「校友劉佳衢先生回饋母校做好事」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110.04.30修正後通過
壹、緣起
本校優秀校友劉佳衢先生為鼓勵國小優秀學生進入本校就讀,並提升本校學生學習風氣與學習成效,特設立此獎助學金,以回饋母校。
貳、獎勵對象及方式
一、新生入學獎勵金
(一)應屆各國小應屆畢業榮獲縣/市長獎、議長獎或局長獎者,就讀
本校得申請在學3年免註冊費及課輔費。
(二)申請新生入學獎勵審核之學生,每學期仍需依註冊費及課輔費
繳費單如期繳費,通過審核後將依繳費金額補助其獎學金。
(三)獲新生入學獎勵金者,入學後若於前一學期之學期成績達
PR88(含)以上,即核予當學期免註冊費及課輔費之獎勵。
二、在校學生成績優異獎學金
(一)110學年度入學之七年級新生,凡段考成績為各年級前3名
者,頒發1,000元獎學金;4-6名,頒發500元獎學金;7-10
名,頒發300元獎學金。
(二)凡九年級模擬考成績為各年級前3名者,頒發2,000元獎學
金;4-6名,頒發1,000元獎學金;7-10名,頒發500元獎學
金。
三、九年級學生升學優異獎學金
(一)凡九年級應屆就讀建國中學、北一女中、科學班者,頒發
20,000元獎學金;應屆就讀師大附中,頒發10,000元獎學金;
應屆就讀成功高中、中山女高,頒發5,000元獎學金。
(二)凡符合上述條件之應屆畢業生,須經申請並通過審核後頒發獎
學金。
參、其他
- 「在校學生成績優異獎學金」自104學年度下學期開始;「新生入學獎勵金」自105學年度開始;「九年級學生升學優異獎學金」自107學年度下學期開始。
本計畫經劉佳衢先生及校方審議通過後,自公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