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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國民中學名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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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2條及第3條,業經教育部110年6月30日修正發布。

主旨:有關「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2條及第3條,業經教育部110年6月30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6095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110.7.6新北教人字第11012344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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