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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業於110年2月23日修正發布

主旨:教育部函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業於110年2月23日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教育部110年2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00547C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影本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修正對照表(110版)各1份。
(110.3.2新北教人字第110035103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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