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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人事公告
【轉知】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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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26278C號函辦理。
(109.11.16新北教國字第1092217137號)
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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