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亡故退休教職員之遺屬年金領受遺族赴大陸地區居住時,因受傷或疾病致行動困難,無法親自返臺領取遺屬年金者之發放事宜
主旨:教育部函以,亡故退休教職員之遺屬年金領受遺族赴大陸地區居住時,因受傷或疾病致行動困難,無法親自返臺領取遺屬年金者之發放事宜,應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2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282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109.9.17新北教人字第1091812025號函)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282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109.9.17新北教人字第109181202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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