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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五峰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特殊展能市長獎實施計畫

1.申請事宜詳見實施計畫,如附件。
2.相關獎狀證明:請將獎狀正本交給導師審核,驗畢後發還。獎狀影本請以A4大小依佐證資料欄編號順序附於本表之後。
3.相關獎盃(牌)證明:請將獎盃(牌)交給導師審核,驗畢後發還。另檢附「獎盃或獎牌證明表」。
4.煩請九年級導師於114年02月11日(二)~04月25日(五)協助初審作業,驗證相關獎狀、獎盃(牌)。04月30日(三)放學前,將申請資料提交至註冊組
5.電子檔申請表(免簽名、免證明表)。請將電子檔以word格式之檔案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或將檔案e-mail至信箱: wfre@wfjh.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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